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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方同俊           ★★★ 【字体:
一身正气写人生
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方同俊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黄州区司法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7    
方同俊2000年任黄州区司法局局长,他六年如一日,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团结带领局一班人,勤政廉政,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局领导班子多次被区委、区政府评为“五好班子”,方同俊多次荣获市区两级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人上人荣誉称号,去年底,他又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上任伊始,摆在方同俊同前的区司法局是账上无钱,办事无车,管理无序,债务累累,人心涣散的局面。针对这一现状,他从调查研究入手,着力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及时制订上下班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事,来客接待实行对口管理,招待限额开支,杜绝了过去“个个可派餐,人人可签单”的不良局面。同时,开展增收节支,堵塞漏洞。为了抓落实,区司法局做到一周一例会,一月一通报。他带领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局里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内容量化到日常工作中,做到收到的礼品礼金实行登记,个人收入公开申报,对大额资金的支出和干部人事的安排等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局里定期公开财务收支和政务情况,“阳光”操作,公开透明,杜绝腐败,并通过召开生活会的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不足,将自己置于民主监督之下。正人先正己。
    方同俊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他把自己视同普通干部,不搞特权化。方同俊六年未领取局长享受的电话费、交通费结余资金,他同普通干部同甘共苦,共度难关。他给自己立下“军令状”,即一律不用公车办私事,一律不用公款招待私人宴请,在外出差个人一律不单独行动。有一次,办公室的同志在半年招待费结账过程中,在未告知方同俊的情况下,将他招待亲戚的一张一百元左右的进餐单一起结算,方同俊知道此事后,严肃批评了这位同志,并主动向局里退还一百元钱。到省城出差,有时晚上七八点回来,他还饿着肚子,坚持回家吃饭。有几次区里开会,乡镇所的同志要求他以局里名义请客招待,他婉转回绝。确实推托不掉的,他就在小餐馆花上几十元钱招待。同行说他“小气”,有人笑他“耍不开”,有人劝他跳槽,他都淡淡一笑了之。他把省下来的钱用在刀刃上,用在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上,全局干部职工,在他的带领下,厉行节约,六年来,每年招待费平均不足四千元。方同俊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坚持一手抓工作,一手抓廉政,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高尚情操影响着班子,带动了队伍,带出了形象,六年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涌现出个个当先进、人人争上进的良好局面。
    几年来,全局党员干部无一例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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