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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司法局回龙山司法所吴会清           ★★★ 【字体:
“编外所长”的情怀
记团风县司法局回龙山司法所吴会清
作者:陈足英    文章来源:团风县司法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4    
 被誉为鄂东棉布之乡的回龙山镇,是共和国最年轻的县里的一个人杰地灵的地方,就在这个地方的“第一道防线”上,既没有财政供给和工资报酬(有行政编制),也没有县委组织部的任命文件,默默无闻的当了十年编外所长的吴会清,用真情和爱恋,用精神和毅力,维护着一方稳定,保卫着万家平安。人们亲切地称他是“棉布之乡”的“会司法”。他先后十次被市县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一次个人三等功;2001年被国家司法部授予“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受到罗干等中央首长的亲切接见。

                                          保稳定是他的天职

  回龙山镇地处鄂东南,京九铁路、106、318国道贯通回龙,交通发达,社情复杂,民风强悍,社会治安比较混乱,恶性案件和群体性械斗事件时有发生。九十年代初,该镇每年发生矛盾纠纷居全县之首。一九九六年团风县随撤地建市相继成立后,司法所长收编遗留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司法局为缓解燃眉之急,以司法局文件任命吴会清同志为回龙山司法所长。该同志上任后,深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为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矛盾,他走千家,串万户,理民情,解民忧,除隐患,化矛盾,有效地化解了一起起即将激化的矛盾。
  1998年7月10日下午三时,骄阳似火,地如蒸笼,黄家大塘村二组一群放署假的少年在池塘游泳,戏水之中有两人打起水仗,一名姓饶的少年在与姓杜的少年打水仗中被淹死,杜家自知情况不妙,全家逃离不知去向。噩耗传到饶家,全家悲痛不已,怀疑其13岁的独子是杜家少年故意溺死,将尸体抬到杜家刚竣工的新楼房,并火速通知家在浠水县的外公家,其外公叫来40多人持揪舞棍,将杜家楼房团团围住,声称一是要杜家的儿子抵命,二是要将尸体埋葬在杜家楼房堂屋。这时杜家叔伯也自发组织50多人与之对峙,一场血腥械斗一触即发。闻讯赶到出事地点的司法所长吴会清同志和派出所干警,立即做平息工作,由于对方当事人不在场,善后费用无法筹措,吴会清建议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各垫付1000元,先将后事处理好,再由饶家依法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被法院判令杜家赔偿11000元给饶家)。此举深深感动了前来闹事的群众,于是双方放弃了械斗的念头,有的还主动协助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事后饶家外公激动地对吴会清同志说:“你处事公正果断,要不是你出面处理,恐怕已出了大事了,我们恐怕也免不了牢狱之灾。”
  十年中,他身体力行,忘我工作,处理各类纠纷用“四不”约束自己,规范自己:一是热情受理--不推;二是及时调处--不拖;三是秉公执法--不偏;四是忠于职守--不飘。并在司法实践中得出这么一个规律和结论:季节性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经常性矛盾纠纷认真调处;地域性矛盾纠纷重点调处;边界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并在团风县率先成立“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在全镇范围内建立起“党政挂帅、司法协调、部门联动、依托基层、干群参与”的排查调解格局,把有碍生产经营、社会稳定的治安隐患、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实行“分级排查、部门联查、表卡备查、责任倒查”的模式,做到农户有排查家庭档案,村组或单位有排查工作卡片,调解中心有排查登记表,哪家有纠纷,哪里有矛盾,有没有解决,这些表册上一目了然,使各类矛盾纠纷及隐患苗头全部纳入排查视线。一个系统化、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的“大调解”格局正在回龙山镇开展得如火如荼。十年来,他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30个,成功率98%,避免非正常死亡25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3起,制止集体上访11起。1999年回龙山镇成为全县第一个“四无”乡镇,从1996年至今该镇先后八次被市、县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01年被湖北省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乡镇”。2000年有一个村调委会被湖北省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服务经济建设是他工作的重点

  素有“棉布之乡”美誉的回龙山镇,到处可见“回龙人民要致富,学好法律多织布”的标语,全镇有棉纺厂、织布厂40多家,纱锭1万余锭,织布机5000多台,年产值达两亿多元,占全镇总收入的30%,是全镇经济的支柱产业,他紧紧围绕这一经济建设的中心,坚持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为招商引资和发展经济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近十年来,他共担任8家布厂的常年法律顾问,续聘率为100%,调解企业经济纠纷450多件,协办经济合同公证和承办见证280多件,代理经济纠纷180件,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0万元。
  黄冈赛龙医用纺织品公司是一家中日合资企业。自一九九三年设立以来,就聘任他为中方法律顾问。公司的每一份文件的起草,每一项生产经营业务的可行性论证,每一家客户的资信审查,每一份买卖合同的签订,每一件管理制度的形成,法律顾问都要亲自办理。由于他依法参与,一些可能发生的纠纷,都消失在萌芽状态。这个公司尝到了依法治厂的甜头,自设立十三年来无一起经济纠纷发生,每年产值近1000余万元,对社会贡献总额达到200余万元。
  哪里有困难,哪里需要法律援助,他总是义不容辞地提供优质服务。被团风县政府授予纳税大户的个体户徐华章,曾在1998年将一套老本,价值20万元的条绒布销公安县一家皮具厂,长期索款未果,却受到软拖硬抗、拒不清偿的遭遇。他得知这一情况后,通过调查取证,主动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官司好打,执行难办,异地执行的难度可想而知。通过信息得知,公安县皮具厂有一车价值23万元的劳保手套在汉口江岸火车站装集装箱。他积极配合法院及时赶到现场,并主动争取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协助,将这批财产依法执行异地保全,使本案审结后圆满执行到位,在回龙山传为佳话。

                   安置解教工作是他的重要任务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社会工程,作为基层司法所来讲,大多处于一种可管可不管,管了找麻烦的心态而退避三舍。而他却认为安置帮教是关系到维护社会长期稳定的一项特殊工程。
  刑释人员殷建设,现年40岁,高中文化程度,复退军人,部队入党,九二年复员后,由于没有得到妥善安置,产生悲观厌世思想,认为“人活三万天,喝点酒抽点烟,过了半天算一天”,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谁要叫他打架,请餐酒、派包烟,大打出手不夜天,道上人称“浪尸”,一九九五年因流氓斗欧致人重伤,被开除党藉,判刑三年。刑释后,仍然老毛不死,旧性还在,大法不犯、小法不断,餐馆白吃不买单,吸烟总是伸手要,还美其名曰:“在家不买、出门不带、有烟就抽、无烟就戒、火机随身带、谁不派烟我不爱”,人见弯路、店见关门,对这种人,如不加强安置帮教,将成为一种不安定的隐患,随时有重新犯罪“二度进宫”的可能。安置帮教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做好这项工作,义不容辞。他通过多次做协调工作,将其安置在回龙山渔政站工作,通过育其人、安其身、解其难、暖其心,殷建设表示要主动向红道靠拢,彻底与黑道“  bye-bye”。
  为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他还建立起镇、村、组三级帮教组织,通过落实帮教人员和帮教措施,做到对帮教对象底数数清、情况明,实行了“四结合”、“三帮一”为主要内容的安帮责任制。1996年以来,该镇14名刑释解教人员不仅没有一个重新违法犯罪,而且大多数还走上了致富之路,还有五人当选为村干部。

                     无私奉献是他的本色

  吴会清是个恪守孝道的独儿子,更是心系司法的好所长。1998年3月,他的父亲突患脑溢血,生命垂危,他这时还在一个厂家参与经济谈判,妻子赶到厂里叫他,他说事情没有办好,怎能离开?于是给卫生院打了个电话,请医生去他家里抢救,待他办完事赶回家里,已是黄昏时分,望着插着氧气的父亲,他的心里沉甸甸的,深感对不起父亲。1999年3月,父亲病故,吴会清仍没能守在父亲身边,此时他还在独尊山村调解一起即将激化的纠纷,噩耗传来,他强压悲痛,坚持将事太平息了才回家,他望着静静躺着的父亲,以前没有能服待一天,今后再也不需要自己服待的父亲,他抑制不住自己,扑在父亲的遗体上放声痛哭。
  吴会清爱司法到了着迷的程度,每年忙业务的开拓,忙普法的考核,忙所里的管理,还要忙办公楼的基建,他人累瘦了,身体累垮了,但他仍然坚守岗位,没有歇过一个星期天,以惊人的毅力挺过来了。
  有人说吴会清傻,一没有“财编”,二没有工资,为么事要做这个亏本的事。凭着他当过布厂厂长善管理,会经营如今还不是稳赚大钱,当年他的供销员现在一个个都是十万,百万元的主,如果离开司法,一年赚三、五万元,还不是很容易?有人高薪请他当经理,他谢绝了,有人提议让他去城里当律师所主任,他也谢绝了,他说他不离开回龙山司法所,看看自己亲手建起价值30余万元的司法楼,看看一起起纠纷在自己手里迎刃而解,看看一笔笔欠款被追回到帐,看看一件件官司打赢,他比什么都开心、都快乐,这一份快乐让他忘了苦和累,这一份快乐让他权衡了得与失,他在开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道路上不断追求,永无止境,而这种追求,正体现他乐守清贫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他把自己的爱,奉献给了司法行政事业,也奉献给了回龙山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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