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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中心抓服务 强化职能求发展 | |||||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阴山县司法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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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优良的法治环境 过去五年,按照上级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实施了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是狠抓重要法律的宣传普及。几年来,我局坚持把与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组织各级各部门张贴普法标语3000多条;印发宣传资料50万多份;出动宣传车辆100多台次;创办普法专栏、墙报300多期;制作广播、电视专题片10期;开展“送法下乡”、“12.4法制宣传日”和“街头法律咨询”活动42场次,接受群众咨询2000多人次;组织面授培训100多场次,宣传《宪法》、《婚姻家庭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基本法律法规60余部,为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搭建起了重要平台。二是狠抓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四五”普法阶段,在县人大的牵头组织下,我局先后举办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班30多期,培训重点对象5000多人次;先后2次组织全县国家干部和公职人员8000余人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考试合格率分别达到了99.5%和96%以上。通过大规模的培训、考试,以考促学,使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三是狠抓基层、行业和地方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引导基层群众依法自治、民主管理,开创了农村依法治理新局面。积极开展“一月一法”专题活动,带动部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县委、县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建言献策,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圆满完成了规划任务,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并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广大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各级各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行业、基层和地方依法治理迈出了新的步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预防犯罪、维护稳定、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作用日益突出,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出了公平、法治、文明、诚信的优良环境。 二、不断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筑起了“第一道防线” 近几年来,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各种深层次矛盾和发展中的问题日益凸现出来,对稳定大局提出了严峻挑战。我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妥善处理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在基层牢固构筑起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构建调解网络。近三年来,我们以乡镇司法所为阵地,大力加强基层民调组织建设。全县309个行政村普遍成立了调解委员会;11个乡镇都组建了“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和“乡镇级调解委员会”;毗邻的村组之间、乡镇之间以及与安徽岳西等接边跨界地区都建立健全了联防联调组织,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纠纷调处网络,把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矛盾纠纷都纳入了民调工作视野。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加大调处力度。针对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机制,依靠各级各部门的支持,逐步建立起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大民调”机制,使民调工作的力度和效果进一步增强。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保障民调效果。落实纠纷排查责任制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责任制,以“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调解员包重点人”的四级责任制为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人,确保纠纷排查和安置帮教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最大限度的消除了不稳定因素。近三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累计调处矛盾纠纷5000多件,有效预防纠纷激化600多件,避免“民转刑”案件32件,避免非正常死亡16人,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为地方改革、发展发挥了保障和促进作用 一是服务企业改制。三年来,我县国有、集体企业大面积破产改制,公证、律师行业积极主动的参与其中,为破产清算、职工安置、兼并重组提供法律服务,较好的解决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据统计,三年来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共有40多人次参与了企业改制法律服务,还有9名律师在企业破产改制过程中担任清算组长,使工具厂、注油器厂、电子元件厂等20多家企业顺利实现了改革重组,盘活国有资产一亿七千多万元。 二是服务招商引资。法律服务行业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集中优势兵力为招商引资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不仅改革了服务方式,提高了服务质量,还最大限度的减免收费。三年来,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共为30多个投资项目提供了法律服务,涉及标的额2.5亿元,减免法律服务收费近5万元,在投资商中树立起了良好口碑。 三是服务农业发展。通过提供司法建议、担任法律顾问、办理合同公证等方式,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服务,为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提供服务。孔家坊乡河堤开发、南河镇药材基地等农业产业化项目的顺利推进,都离不开法律服务的重要作用。 四是服务外出打工人员。积极维护他们在工薪待遇、劳动保险和人身伤害赔偿方面的应得利益。三年来,法律服务行业共办理外出打工人员维权案件近百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五是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扶助弱者,匡扶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年来,为贫困人员、妇女儿童、老弱病残等人提供法律援助366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50多万元,较好的维护了弱势群体的维护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行政机关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作为。法律援助工作先后受到国家司法部和省司法厅表彰,还荣获团市委授予的“全市十大杰出青年文明号”和团县委授予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典型事迹被省、市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 四、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队伍思想作风和行业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维护群众利益的需要;是改进行业作风、提升服务水平的需要。去年以来,我局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件头等大事来抓,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主线,狠抓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在机关深入开展了“三抓三促”活动,即:抓学习教育,促作风转变;抓设岗创星,促质效提升;抓实际问题,促工作发展。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三观”境界明显提高;个性服从党性、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的“三从”意识明显增强;讲纪律、讲团结、讲奉献的“三讲”作风明显好转。 二是以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狠抓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为了整顿行业风纪,提升服务水平,创建人民满意的优秀行风,我局开展了一系列行风建设活动:以提高办证质量为重点,开展了“公证教育树形象”活动;以整顿执业纪律为重点,开展了“律师与法官不正当关系专项整治”活动;以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开展了“法律援助质量年”活动;以巩固基层基础为重点,加强了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执业纪律监管。通过一系列整顿、规范活动,法律服务行业风纪得到了明显改进,人民群众的信任度、满意度也得到了明显提升。去年,在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我局荣获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并被评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局党组被授予“全县优秀党政班子”荣誉称号。 五、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司法行政整体面貌发生了根本转变 近三年来,在狠抓职能工作的基础上,我局还下大力气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一是抓精神文明建设。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争创“文明股室”、“文明家庭”和“优秀公务员”活动,组织职工群众开展歌咏、象棋比赛等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职工群众的文化生活,培养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文明诚信、团结向上、爱岗敬业的思想道德观念。二是抓基础硬件建设。全局上下坚持勒紧裤带过日子,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用于基础建设。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县11个乡镇司法所已有7个所新建或购买了办公用房,并开展了规范化建设;局机关院内也进行了硬化、绿化建设,彻底改变了过去的脏、乱、差形象,司法行政机关的整体面貌发生了根本转变。2005年,我局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 回顾近三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手段、方法比较单一,缺乏新意;人民调解指导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激励措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缺乏切实有效的途径和渠道;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优待进一步提高等等。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抓服务,强化职能求发展”的工作思路,继续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各项工作的根本要求,再上认识,再添举措,力争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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