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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德永同志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
作者:杨德永 文章来源: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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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07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个问题,供同志们讨论。 一、2006年工作回顾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重点带一般,抓落实促作风转变,抓创新求发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整体发展。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取得突出成绩。坚持做到“党委政府有号召、司法行政有行动”,并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创造性地开展了劳务经济法律服务工作。全市各级法律维权机构共为外出务工工人员办理各类法律事务872起,提供法律援助150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776万余元。2006年9月,我局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被省厅在全省推广,《人民日报》、《湖北日报》、《黄冈日报》等报刊也纷纷报道了我市服务劳务经济的做法和经验。 二是维护稳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劳教所实现了“第二次创业”,实现了“四无”的工作目标,2006年还首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基层司法所的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成绩,全市列入国债建设目标的118个司法所已建设完工的达到了66个,占项目总数的55%,提前并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任务。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黄冈社会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06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5628件,调解成功20625件,成功率为98%;通过及时有效调处,防止矛盾激化924件;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6件,7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6件,94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36件;防止群体性械斗或“闹丧”事件28起。积极组织好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2006年,全市律师共参与信访接待210人次,参与处理各类涉法信访事项62起,为560名上访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效果明显。安置帮教工作有了实质性突破。全市2006年接受的857名刑释人员、90名解教人员,基本实现了生活有保障、思想有转化,较好的融入了社会。2006年8月,省厅在我市召开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工作现场会”,在全省推广了我局加强基层建设、维护安全稳定的经验和做法。 三是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成效显著。顺利完成了全市“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启动工作。“四五”普法期间,我市有1个县、2名个人受到了全国的表彰,有9个单位、23名个人受到了省级表彰,我局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受表彰单位和个人都超过了往年。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律师顾问团建设有了加强,各级法律服务机构共为各级党委、政府、党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162家,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出合理化法律咨询意见98条,得到了充分肯定。法律服务工作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功能进一步增强。2006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9起。其中,刑事案件188件,民事案件363件,行政案件28件,接待“12348”、“12355”热线咨询及群众来信来访9800人次,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203家,代理刑事案件825件,代理民事案件2560件,代理经济案件2764件,代理行政案件213件,代理非诉讼案件1365件,涉及财产标的8800万元,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4500万元。各级公证机构共办理国内公证7380件,办理涉外公证912件。 五是司法行政其他工作有了新的起色。司法鉴定工作稳步推进,目前,我市共成立司法鉴定机构19家,其中法医类14家,司法会计类1家,价格鉴定类2家,建筑工程类2家,执业司法鉴定人达到52人。并率先在全省实行了规范化管理。圆满完成了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全市共报考636人,成绩合格的有110人,录取比例为18%,超过了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司法部、省厅巡视组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市考区是全省考场最严格、秩序最好的考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先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信访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同时,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档案保密等工作也有了较大提高,2006年被评为全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保密工作先进单位。 六是队伍建设有了新的加强。2006年,我们一是狠抓了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班子的表率作用。通过抓学习、讲团结、抓管理、树形象,努力在班子内形成信任、理解和沟通的良好风气,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能力和水平。二是以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先后开展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党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系统内党员干部开展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执行党章的大讨论,进行了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注意荣辱观演讲比赛。三是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制定下发了《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各级反腐倡廉会议精神,集中收看了中纪委制作的关于毕玉玺、王怀忠等高官腐败案例《忏悔录》,组织党员踊跃参加了“红船杯”学习党章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开展了全系统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共收录廉政作品三百多条幅,使广大干部在活动中受到了教育。 2006年,我局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唯一的司法局代表,被国家人事部、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也是我局建局以来受到的最高荣誉。 二、转变观念,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身份全面履行职能,促进和谐黄冈建设 2007年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主线,在指导思想上着眼于和谐,在工作标准上定位于和谐,在工作措施上致力于和谐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全面发挥职能作用,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有力法律保障、良好法治环境。 (一)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稳定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 1、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要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落实年”活动,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要以“四防”(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防“民转刑”案件、防群体械斗事件、防群体性上访)为重点,以“四不”(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居、疑难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纠纷不出县市)为目标,主动介入征地拆迁、环境污染、撤村建居、土地承包以及农民工维权等容易引发群体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的调解,努力消除不和谐因素,筑牢维护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二是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各县市区成立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构建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协调,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格局。三是要全面总结近年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组成宣讲团,在全市进行巡回宣讲,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四是要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必须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调委会工作经费和调解人员工作补贴。五是要高标准规范民调各项基础工作。实现民调组织网络、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的规范化建设。六是要扎实开展“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以“四防”为重点,真正实现“四不”的要求。 2、大力加强劳教管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一是要巩固扩大劳教所“二次创业”的工作成果,进一步健全防控、排查、应急处置和领导责任机制,不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场所的安全稳定。二是要把宽严相济的理念贯穿与监管教育改造工作,探索新形势下教育改造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三是扎实推进劳教管理工作改革,规范运行三种管理模式。四是要大力发展劳教生产,使劳教学员掌握生存本领,并解决资金困难。 3、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一是要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要抢抓国债资金扶持司法所建设的大好机遇,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的建设,要重点抓好2006年国债资金项目建设和2007年国债资金项目建设准备工作,力争司法所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所突破。要通过机关下沉、面向社会招录、争取地方编制充实等途径,解决司法所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并大力加强对司法所经费保障。要大力开展司法所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素质。二是要加快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完善各级社区矫正常设机构,要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努力提高矫正质量。三是要积极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要健全各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实力量。要认真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摸排,做到当年回归当年查清。要推进安置基地和实体建设。 (二)围绕群众关注的合法权益受侵犯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方面的职能作用。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和谐理念,把处理合法权益受侵犯问题过程变成加强法制宣传和思想工作、理顺情绪的过程,最大限度发挥出教育预防的效果。工作中,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五大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把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放在突出位置。一是要按照全市“五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要根据县市领导班子调整情况,调整充实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重点,组织编写发行“五五”普法教材,将法律知识送到广大群众手中;以市委党校为阵地,组织开展骨干培训工作;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为“五五”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要坚持学用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依法治县、依法治乡、依法治理行业活动及“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三是要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以“一学三讲”即“学法律、将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四是要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普法依法治理活动,针对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会同教育部门,开展“依法治理示范校”创建活动;针对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会同卫生部门,开展“依法治理院”创建活动;针对就业难和社会保障问题,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宣传。 (三)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不公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职能作用。 1、进一步加强劳务经济法律服务工作。要在总结2006年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再加力度,再上措施,切实建好党委、政府的“民心工程”、“形象工程”。一是要在完善网络上再下工夫,要力争在全市所有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建立维权站点,不留死角。二是要进一步探索同相关部门联合维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合力。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促进良性发展。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确保能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大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推进律师法律顾问团工作。要围绕促进党委、政府依法决策,继续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发挥律师顾问团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工作规则,丰富顾问团工作思路和内容,进一步拓宽律师参政议政途径,推荐更多的优秀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二是进一步做好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要大力拓展律师服务领域,围绕土地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遇到的涉法涉诉等问题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围绕我市大型招商引资项目的合同审定、招投标、建设、现场监督、政府采购等事项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抓好律师队伍党组织建设,推动律师诚信档案建设,推进律师文化建设。要畅通律师工作信息传递、沟通渠道,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要做好公证工作,充分发挥其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要引导各级公证机构认真办理好各类公证,积极为新农村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要加强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提高公证公信力。四是要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其维护基层社会公平正义的优势。要逐步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网络,以县为单位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主动介入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城镇化建设等环节。五是要改革和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强化规范管理,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要狠抓规范管理,推动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推进实验室达标建设,确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法依规执业。要采取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加强管理机构建设,健全监督机制等方法,全面提高司法鉴定人的职业道德素质,增强其职业能力、鉴定水平和服务意识。六是要认真组织好国家司法考试,为促进司法公正提供人才保障。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最大限度的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省委、省政府已将“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为2007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抢抓这一发展契机,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国土资源、建设、卫生等部门协调,创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构建“大援助”工作格局。要拓宽法律援助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更多的受援对象提供便捷、优质的免费法律服务。要加强与财政、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联系,解决好法律援助机构建设、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为司法行政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全面加快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必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队伍。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机关工作人员、劳教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整体队伍的综合素质,使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不断增强,为服务和谐黄冈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组织保障。工作中,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围绕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指导工作,使全体干部牢固树立起群众观,坚决根除特权思想,积极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服务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大局。要认真扎实地开展整改建制工作,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要巩固和扩大“规范建设年”工作成果,在全系统推广“四项管理”,即机关实行制度化管理,业务工作实行流程化管理,个人实行绩效化管理,全年工作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大力开展系统机关作风整顿,下力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形成“四种风气”,即学习的风气、干事的风气、顾全大局的风气、廉洁高效的风气。三是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要贯彻落实好《黄冈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规定》、《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建立完善党的长效机制的意见》,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谐观、稳定观,更好的承担建设和谐黄冈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后备干部培养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精神,充分运用好《法制日报》、《黄冈日报》等主流宣传媒体和本地党报党刊,切实加大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和谐黄冈建设工作和重大典型的宣传力度,从抓导向、抓重点、抓阵地、抓整合、抓品牌、抓保障入手,同时抓好司法行政网络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对外宣传的实效,努力树立司法行政部门和队伍的良好形象。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纪教育,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深化纠风和监督工作,及时纠正和处理在执法、执纪和执业中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大力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党建带队伍。要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廉政勤政氛围。 三、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全面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政法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的论断,为政法机关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角色进行了精准定位。俞正声同志在省委常委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政法工作要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式,把工作标准定位在社会和谐上。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处于主动状态,充当和谐黄冈的建设者,紧紧围绕构建社会和谐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促进和谐黄冈建设。 (一)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全面发挥职能,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近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我们工作不断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就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结果。因此,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自觉地将司法行政工作纳入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将大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渗透于司法行政工作各个层面,始终强调在服务大局中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有所作为。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以工作实绩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各阶段有特色的工作,形成经验材料,力争在全国、全省推广,创出带有黄冈特色的工作亮点,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争取全社会的支持,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干中求助,以有为争有位,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自身发展。 (二)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全面发挥职能,必须主动介入,积极而为。 与其他政法机关相比,我们在工作条件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因此我们更需要在工作中紧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而为,用主动性克服我们工作条件中的不足。2007年,要继续主动介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通过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劳教管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要继续主动介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工作,通过加大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律师公证、劳教执法等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社会不公问题;要继续主动介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工作,通过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律师法律顾问团建设、切实做好司法行政法制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合法权益受侵犯问题。通过发挥职能,以作为争地位,充分彰显司法行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三)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全面发挥职能,必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2007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突出重点抓落实,普法工作要重点围绕“五五”普法启动工作开展,在宣传发动、教材编发、培训骨干、启动试点上下工夫,大张旗鼓、大造声势,开展工作。法律服务工作重点要在发挥其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上下工夫,要抓好律师顾问团建设,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要抓好法律援助工作,圆满完成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努力维护好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基层基础工作重点要在加强建设、履行职能上下功夫,要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整合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社区矫正、“12348”热线等基层司法行政职能,探索建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综合平台。劳教管理工作重点要在二次创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落实劳教所安全稳定的各项管理措施,实现“四无”目标。 (四)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全面发挥职能,必须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规律,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必须结合黄冈实际,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规律,即要充分尊重司法行政工服务和谐社会的客观规律,又要积极主动、认真分析发掘规律与趋势,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选准1-2项工作作突破口,集中人、财、物,抓出各自的亮点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进行总结、宣传、推广,创出黄冈特色,让群众从我们的工作中体会到社会和谐。 (五)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全面发挥职能,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 近年来,全系统各支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不断增强,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强的人才组织保障。在此基础上,还要特别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做到一切工作部署,都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切执法活动,都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行政行使职权统一起来,严格公正执法,一切改革措施,都要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要通过抓学习、讲团结、抓管理、树形象,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感召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谋划、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结合司法行政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研究制订管理办法,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六)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全面发挥职能,必须转变作风,真抓实干。 2007年是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关键年,构建和谐社会为司法行政工作赋予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两个《意见》,涵盖了几乎所有的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这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为司法行政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紧紧抓住这次难得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转变工作作风,以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态度狠抓落实。要层层建立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提高抓落实的效率,谋求抓落实的效果。要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办的力度,大力营造干事的氛围,以实干兴事的作风全面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新的发展。 同志们,回顾2006年工作,我们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展望2007年,构建和谐社会为我们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为构建和谐黄冈作出我们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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