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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黄冈市人大组织视察组视察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           ★★★ 【字体:
黄冈市人大组织视察组视察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
作者:市司法局    文章来源: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1    
   根据黄冈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组,于6月30日至7月4日深入罗田、英山、浠水、武穴等县市,对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视察调研。视察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明同志带队,市人大内司委全体成员组成,黄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德永同志和副局长殷怀中同志陪同视察调研。

 
    视察组每到一地,通过召开座谈会,详细听取县、市政府关于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广泛了解政法委、组织部、人大法工委、发改委、财政局、编办、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对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地察看了部分基层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仔细查阅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的记录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等资料,并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征求了工作意见。

 
    7月4日,视察组在市司法局召开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汇报会,听取了杨德永同志就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明、市政府副市长邓新华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市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就如何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王建明同志在讲话中对我市的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突显了“五新”的特点。一是各级领导确立了新理念,十分重视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推动了全市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二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面貌,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进展顺利,成绩明显;三是基层司法所的业务有了新成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维护基层稳定社会和推进基层经济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上了新台阶,通过加强队伍建设,改善了精神面貌,提升了工作能力,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大的提高;五是部门配合形成了新格局,经费保障、编制配备等相关政策逐渐落实到位,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他也指出要正确认识到目前工作中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部分工作效果不够突出问题。他强调,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在新形势下做好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司法行政部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法工作的前沿阵地,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二是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司法行政部门要与时俱进,增强创新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要做到法制宣传工作常抓常新,努力推进依法治理。社区矫正要管好矫正对象,提高矫正质量。人民调解要全方位大范围地开展纠纷排查调处,息纷止争。队伍建设是主线,要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建设一支业务精通、政治可靠、立场坚定的司法行政工作队伍;三是要进一步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级领导要真重视司法行政工作,部门要真支持,问题要真解决。要在机构设立、编制配备、经费保障上给予政策倾斜。对于基层司法所建设,他要求要在已取得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提高工作质效,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彻底消灭一人所,减少两人所,争取三分之一以上达到三人所。
    邓新华同志在讲话中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作为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窗口和基础切实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加强领导,尽力予以支持,努力抢抓机遇,保证国债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同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到重心下移,练好基本功,保证基层工作力量,通过加强管理、加强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质效。
    从2004年开始,我市有121个司法所纳入了五年国债项目建设规划。按照“建设一批、完善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思路,经过多年努力,现在已经完成了三批共95个基层司法所的建设任务,总建筑面积达18916M2。2004年第一批43个所,2006年第二批34个所已通过省司法厅的验收,2007年的第三批18个所即将完成,第四批17个所的建设计划也将同时启动,预计今年底完工。这次市人大的视察调研,将对我市基层司法所的国债项目建设和规范化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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