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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冈市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现场会 | |||||
作者:市司法局 文章来源: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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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我市在麻城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现场会。省厅领导、市局领导、相关科室人员、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50余人参加了会议。 麻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学良同志代表麻城市委、市政府作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词,预祝会议胜利召开。麻城市司法局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各县市区司法局作了书面经验交流。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就前段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就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研讨。 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全柱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黄冈市高度重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到了领导重视、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他要求在下步的工作中,要明确四项任务,采取八项措施。四项任务即整合力量、突出农民工工作重点、强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12348”畅通,方便受援群众。八项措施即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严格目标责任、优化服务质量、加大协调力度、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德永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对全市前期办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作了小结,肯定了成绩,指出了不足。他要求在下阶段,各地一是要积极争取领导,形成声势,努力把实事办好办实;二是要弹好钢琴,突出重点,要重点突出服务农民工这个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三是要狠抓落实,完成任务,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四是要规范管理,保证质量,要切实提高办案人员的责任感,要研究保证办案质量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五是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六是要注重宣传,扩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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