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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黄冈市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 【字体:
黄冈市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0    

   


    3月5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市司法局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2006年工作,安排部署了2007年工作,并对2006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市人大副主任王建明、副市长邓新华、市政协副主席熊早枝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为先进代表颁奖。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市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市长邓新华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2006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加强普法宣传依法治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新的成绩,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2007年要再接再厉,克难奋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真抓实干中加快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邓新华同志强调,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在更高的起点上,为构建和谐黄冈、平安黄冈、实力黄冈、文明黄冈、魅力黄冈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优质的法律服务、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要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不失时机地推进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以适应新形势下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二是要紧紧围绕中心,立 足服务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工作特色和亮点,以工作影响力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地位;三是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工作主线,全面履行职能,为构建和谐黄冈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四是要着眼于提高队伍素质,抓好管理,加强公务员、劳教人民警察、法律服务人员“三支队伍”建设。要通过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努力成为人民群众满意和信任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


    市司法局局长杨德永同志在会上作了主题报告,全面回顾总结了200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0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他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转变观念,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身份全面履行职能,促进和谐黄冈建设。一是要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稳定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职能作用。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以“四防”、“四不”为目标,筑牢维护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大力加强劳教管理工作,巩固扩大劳教所“二次创业”的工作成果,确保场所安全稳定,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重点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加快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做好安置帮教。二是要围绕群众关注的合法权益受侵犯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方面的职能作用。要按照全市“五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做好普法工作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坚持学用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三是要围绕群众关注的社会不公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劳务经济法律服务工作,完善网络,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大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律师法律顾问团工作,大力拓展律师服务领域,严把公证质量,健全基层法律服务网络,改革和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认真组织好国家司法考试。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创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构建“大援助”工作格局。四是要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为司法行政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扎实地开展整改建制工作,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巩固和扩大“规范建设年”工作成果,推广“四项管理”措施。要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落实相关工作制度,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谐观、稳定观。要加强舆论宣传,努力树立司法行政部门和队伍的良好形象。
    杨德永同志强调,2007年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处于主动状态。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工作规律,真抓实干,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促进和谐黄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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