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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蕲春县司法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 |||||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蕲春县司法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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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是严把法律服务人员准入关。年度注册前,该局对申请执业注册的法律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的品行审查和业务考核。对初审符合注册条件的法律服务人员,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确保进入法律服务行业的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二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专班,不定期对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建立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三是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年初,该局结合实际,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签订了《法律服务队伍管理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执业行为。该局成立了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专班,出台了《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的意见》,对受案不登记、收费不办案、无证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五是强化执业人员的学习培训。该局制定了每周一日学习制度,并狠抓检查落实。同时,分期分批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到省、市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培训,到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学习进修,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六是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建设。各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均成立了党支部,并结合法律服务工作实际,经常开展具有针对性、灵活性的党组织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党员法律服务人员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带动和影响其他法律服务人员规范执业。 强化法律服务队伍管理,促进了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较好地发挥了法律服务人员在服务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该局法律服务人员共代理各类案件1350余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8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400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200余万元;参与处理涉法信访案件220余件,化解民间纠纷4600余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刑事案件68起,防止群众性械斗73起,防止群体性上访59起,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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