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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司法局是黄冈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81年恢复重建以来,在历届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支持下,组织机构日益健全,干警队伍日益壮大,目前已有8个职能科室,下有市劳教所、市公证处、市工贸中专及7个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黄冈市司法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黄冈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也设在局内。职能作用也在不断加强,担负着管理、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司法考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十多项业务工作,在全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都建立了司法局。全市法律服务机构有律师事务所34个,执业律师180名;成立了12个公证处,有执业公证员47名;有乡镇法律服务所109个,注册法律服务工作者337人。 近年来,黄冈市司法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均取得了丰硕成果。业务工作,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开展,突出重点,创新方法,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连年被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评为“优秀服务单位”、“先进集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局领导班子多次被市委评定为“优秀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被市委评为“先进集体”,机关的文明建设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最佳文明单位”和“文明小区”,2003年度被黄冈市委授予“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至2004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 随着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司法行政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黄冈市司法局将大力弘扬老区精神,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黄冈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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